2007年11月9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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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法今鉴
兄弟争田各有据 收租祭父两相安
微言

  《鹿洲公案》记载,清朝雍正年间,普宁县有兄弟俩在父亲死后,为争夺遗产七亩地打起了官司。哥哥拿出父亲手书,里面有老人死后田产交给哥哥的话,弟弟则有父亲说把田产留给自己的临终遗嘱。
  县令蓝鼎元说,你们各有依据,责任在你们的父亲,应当把他的棺材劈开。兄弟俩一听都不吭声了。蓝鼎元继续说,既然不愿意分父亲的棺材,那么只有一个办法了。你们两人各伸一只脚,合在一起上夹板,谁能忍住不叫痛,田产就归谁。至于用哪只脚,你们自己选。兄弟俩称,无论左脚还是右脚都会痛。蓝鼎元说:“你们就像是你们父亲的左右脚,你们尚且不忍心让自己的一只脚受刑,你们的父亲难道忍心让自己的一个儿子得不到田产吗?”蓝鼎元决定不马上判决,他叫人用一条铁索把两人拴在一起,吃住同行,站坐同步,一刻也不分开。
  开始,兄弟两人互不理睬,背对而坐。过了一两天,两人慢慢地转过身来面对面。又过了几天,兄弟俩叹息不止,甚至互相说起话来,再后来还一起吃饭。蓝鼎元看两人关系松动,又打听到兄弟每人各有两子,命人把他们的4个儿子传到县衙。蓝鼎元对两人说:“你们父亲不该生你们兄弟两个,如果只生一个,田产归一个所有,也就没有争论了。现在你们又都有两个儿子,以后相互争夺,没完没了,今天我替你们采取预防措施,每人只留一个儿子,另外一个儿子送人算了。”兄弟听后大哭,跪在地上哀求:“今后不敢争家产了。”哥哥表示愿意把田产让给弟弟,弟弟愿意把田产让给哥哥。蓝鼎元说:“你们两个人现在怕儿子送人才这样说,不是真心实意让家产,我怎么相信你们?”二人一边叩头一边说:“确实是真心实意,如有反悔,必遭神谴。”蓝鼎元就让他们回家与妻子商量一下,三天以后来县衙定案。
  三天后,蓝鼎元作出判决说,兄弟两人本来应该互相尊敬爱护,作哥哥的不妨让着弟弟,做弟弟的理应尊重哥哥,结果却为争夺家产闹得不可开交。现在把这份田产作为你们祭祀父亲的财产,兄弟俩轮流收租祭祀,子子孙孙无争端,这叫一举两得。族长作证,兄弟俩叩头称谢而去。此后,两家人相亲相爱,和睦相处。